将糖精作为餐桌甜味剂的一种食品添加剂纳入可用作甜味剂的食品添加剂新营销许可范围:
通报时间:2015年1月1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根据工作、增长及长期繁荣法案(Bill C-38),卫生部(Department)提出了创建更有效的食品监管响应框架多项倡议。这些拟定法规修改案旨在实施C-38法案批准的具体项目。 为继续进行有关食品添加剂第C-38号法案的相关工作, 建议取消E部糖精相关规定,以便将糖精作为餐桌甜味剂的一种食品添加剂纳入可用作甜味剂的食品添加剂新营销许可范围。 2014年4月24日, 糖精被纳入甜味剂许可名单,准许用于多种食品,但不包括餐桌甜味剂,是从食品药物法规(FDR)E部分删除前唯一未获许可的食品类别。监管修正案拟修改食品药物法规E部分,通过删除“糖精甜味剂”,取消糖精适用于餐桌甜味剂的现行销售条件。参照作为甜味剂的食品添加剂的营销授权,将糖精纳入许可甜味剂名单,准许其作为餐桌甜味剂使用。 取消E部分中的糖精规定可有利于食品行业,因为它允许糖精以符合其它餐桌甜味剂许可的使用方式作为餐桌甜味剂使用。它还有助于标签上的一致性及其它餐桌甜味剂销售点。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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