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修改“畜产品卫生法案”总统条令及部级条令:韩文 页数: 441页
通报时间:2010年8月10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MIFAFF拟修改“畜产品卫生法案”总统条令及部级条令,为2010年5月25日修改颁布法案提供修订的强制新规则。该草案主要内容反映了卫生教育、加强公布、修改行政处罚、罚款及刑法规定、扩大HACCP认证范围的规定。它还包括改革规范及补充现有不充分的规定。 — 修改“畜产品卫生法案”总统条令: (1) 整个分销和销售渠道采用鸡鸭肉强制包装; (2) 采用有关菜蛋类中鸡蛋强制包装的新规则; (3) 建立一种新行业(畜产品切割销售业),为消费者提供加工畜产品切割业务,如:酿制鲜火腿,直接销售切块产品; (4) 建立一种新行业(壳蛋销售业),专门收集和分销母鸡蛋; 及 (5) 根据上限变化修改罚款及处罚标准; — 修改“畜产品卫生法案” 部级条令: (1) 按照HACCP畜产品验证评估方法和程序, 通过政府审核记录及实地观察的检验,地方政府主管及韩国畜产品HACCP认证局(KOLPHAS)局长应向国家兽医研究检疫局局长(NVRQS)提交月报; (2) 国家兽医研究检疫局局长(NVRQS)可指定与申报进口畜产品原用途可能不符的项目,并与地方政府沟通信息; (3) 制定通过电子贸易及邮件订购的畜产品抽样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接交付货物而不必要求签发样品证书; (4) 所谓畜产品切割销售业务只限接受火腿和奶酪品; (5) 制定新型行业的运营者责任,如:畜产品切割销售业务及带壳蛋销售业务, 修改经营者的现有责任; (6) 错误标签及夸大广告范围的合理化, 澄清概念模糊或不充分的规定; (7) 要求行业经营商及雇员每年接受卫生教育; 及 (8) 确定由刑法转为罚款的轻微违规名单。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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