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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8.01
如下信息:
临时法规:更正:冷处理法规
" 概要:APHIS更正有关冷处理法规中的一个错误,该错误出自2007年7月2日公布,2007年8月31日生效的一项临时法规以及另一项于2007年7月18日公布,2007年8月17日生效的最终法规。由于7月18日的最终法规中改写了冷处理法规,当临时法规于2007年8月31日生效时,我们发现在7月2日的临时法规中无意删掉了有关冷处理地点及入境口岸的规定。本次更正将恢复这些规定。
临时法规公布于2007年7月2日联邦纪事(72FR,35909,文案号:APHIS2006-0050).
补充信息:
临时法规中的“冷处理法规”公布于2007年7月2日联邦纪事,于2007年8月31日生效(72FR35909–35915,文案号:APHIS–2006–0050),我们对7CFR305.15作了几处修改,对冷处理设施要求及冷处理实施要求作了改动。
另一项最终法规中的“蔬菜水果进口法规修订案”,公布于2007年7月18日联邦纪事,于2007年8月17日生效(72FR39481–39528,文案号:APHIS–2005–0106), 。
我们修订改写了水果蔬菜进口法规,加强了一般适用性要求,删除了多余的要求,更新了条款,取消了过时要求和参考信息。更新了适用于美国行政管理要求的进口法规,对法规进行重新编辑和非实质性的改动,以便更易于使用。
作为7月18日最终法规的一部分,我们改写了第305.15章的冷处理法规,将从前水果蔬菜进口法规第319-2d中规定的要求放入305.15中。
最终法规将所有319.56–2d章中有,但305.15章没有的规定均纳入第305.15章。
法规其它方面不作修改。
然而,由于这些变动需要重新编写法规第305.15章。
在已生效并公布于2007年8月31日联邦纪事的一项技术修改3(72FR50201–50204,文案号:APHIS–2006–0050)中,我们试图协调7月2日临时法规及8月18日最终法规,以保证临时法规中的变化能正确出现在7月18日最终法规的修改中。但是,我们忽视了两者相互影响的一面。7月2日临时法规修改了第305.15章(b)段,其已包含了冷处理场地要求。 7月18日最终法规将这些要求移到了法规(c)段内,将原水果蔬菜法规内处理场所和入境口岸的要求作为新的段(b),纳入冷处理法规。
当8月31日的技术修改正确修订了(c)段,使其与临时法规的规定保持一致时,它并未明确指出(b)段应理解为就是7月18日最终法规中确立的规定
因此,7月2日临时法规修改了(b)段,取消了处理场地与入境口岸的要求,就此补充了冷处理场地规定,即8月31日的技术修改已经补充在了(c)段内
本文更正相关措施,恢复7月18日最终法规(b)段规定的处理场地与入境口岸要求。
更正:
• 7CFR部分305的典据引述仍为:典据:7U.S.C.7701–7772及7781–7786;21U.S.C.136及136a;7CFR2.22,2.80和371.3.
• 第305.15章,修订(b)段如下:
§305.15处理要求。
(b)处理场所;入境口岸。
如按本节的适用要求进行了处理,水果蔬菜的预冷和冷却可在抵达美国前或到过美国口岸时候进行。
在抵达美国口岸前未经处理的水果蔬菜在抵达后必须在位于北纬39°,东经104°并由行政官批准的冷藏库中处理或在下列港口之一处理:
华盛顿州西雅图,北卡罗来纳州维尔明顿[Wilmington]海港;
德克萨斯州科珀斯克里斯蒂[CorpusChristi];及
密西西比海湾港;
华盛顿州西雅图的西雅图—塔科马国际机场,及
乔治亚州亚特兰大的哈茨费尔德——亚特兰大[Hartsfield-Atlanta]国际机场
有关详情,请洽:
Dr.InderP.S.Gadh,
SeniorRiskManager–
Treatments,PhytosanitaryIssuesManagement,
PPQ,APHIS,
4700RiverRoadUnit133,
Riverdale,MD20737-1236;(301)734-8758.
有效期:2007年12月11日。
本更正全文可查询以下地址:
联邦纪事:2007年12月11日(72册,237号),70219页;
联邦纪事在线,GPO访问网址:
http://www.gpoaccess.gov/fr/index.html
点击“1994(59册)——2008(73册)”中的页号,选择2007联邦纪事,2册,输入7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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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27,WashingtonD.C.2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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