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禽和家禽产品进口的兽医条件。
通报时间:2023年8月29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已对《家禽及家禽产品进口的兽医条件》进行审核,以促进冷藏家禽进口到新加坡。进口冷藏家禽的最低保质期要求已从现有的14天缩短至10天。特定类型包装的要求(例如气调包装)也已取消,以便在满足保质期要求的技术上为行业提供更大的灵活性。进口家禽和家禽产品的其他兽医条件和认证程序没有变化。例如,希望向新加坡出口冷藏家禽的国家/地区必须获得冷冻家禽认证,并有向新加坡出口的追踪记录。有意向新加坡出口冷藏家禽的机构还必须提供保质期研究和包装信息,以供评估。修订摘要见以下网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SGP/22_5851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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