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和药物法规修正案草案 (1170 –食品添加剂)
通报时间:2004年6月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目前,食品和药物法规对各种食品添加剂在一系列各种食品中的使用有规定。 加舀大卫生部收到申请,要求对法规进行修订,以批准该法规B部分第16段表格内列出的下列食品添加剂的新用途: - 乙二胺四醋酸钠 (EDTA),以稳定用于糖衣外表药片的色素的水分悬浮的粘稠度,最大限量为色素的1%; - 在用巴氏法灭菌的sous-vide马铃薯中,单独或混合使用的磷酸氢二钠 EDTA及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以稳定马铃薯的颜色,最大限量为100 p.p.m; - 在布丁和布丁粉、色拉味调料、法式生菜调味酱及汤中作为一种乳酸剂的硬脂酸乳酸钠,最大限量分别为最终产品的0.2 %、0.4 % 及0.2 %; - 罐装蛤内的赤山梨酸钠及二聚磷酸钠,前者用于稳定颜色,后者用于嫩化产品,最大使用限量分别为350 p.p.m及5,000 p.p.m; - 在罐装田螺中作为分离剂的二聚磷酸钠,当单独使用或和酸式焦磷酸钠和/或六聚偏磷酸钠混合使用时,最大限量为0.5%,以二盐基的磷酸钠计; - 为了延长外层是软的玉米皮的保质期而不使用特殊的包装材料,提高在外层是软的玉米皮中山梨酸钾 和 丙酸钙的使用限量,它们的使用限量将从1,000 p.p.m. 和 2,000 p.p.m.提高至5,000 p.p.m. 和4,000 p.p.m; - 滑石在口香糖的生产中作为隔离剂,最大使用限量符合良好操作规范; 对现有数据的评估支持这类食品添加剂在上述指定用途中的安全及有效性。因此,加舀大卫生部拟对对法规进行修订,准许在指定食品中按规定的最大使用限量使用上述添加剂。此外,由于有关数据表明了在所有罐装海鲜中使用二聚磷酸钠的安全性,因此拟允许在所有罐装海鲜中使用该种分离剂。 本通报取代第 G/SPS/N/CAN/176、G/SPS/N/CAN/184及G/SPS/N/CAN/185号通报。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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