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将植物保护产品投入市场的(EC)第1107/2009号法规,重新批准活性物质茚虫威作为候选替代物质以及修订(EU)第540/2011号委员会实施法规附件(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通报时间:2021年8月12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委员会实施法规草案规定,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活性物质茚虫威作出重新批准。欧盟成员国应撤销对含有活性物质茚虫威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该重新批准基于(EC)第1107/2009号法规规定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物质的首次评估。该物质之前已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进行了评估和批准。 为确保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关于将植物保护产品投入市场)批准活性物质,须证明该物质对人类健康、动物健康或环境无害。本法规第4条中列出了(以及其附件二中也详述了)批准前必须要满足的标准。在对茚虫威进行评估和同行评审期间,需要明确很多无法被最终确定的问题和领域。这在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所作结论中进行了详细说明。欧洲食品安全局明确了一个重大问题,即所有代表性用途均对野生动物具有长期高风险,生菜的代表性用途对消费者和工人具有高风险,玉米、甜玉米和制种生菜的代表性用途对蜜蜂具有高风险。此外,由于案卷资料不足,尚有几个方面的风险评估无法最终确定。这些问题意味着,茚虫威不符合(EC)第1107/2009号法规规定的批准标准,因此目前尚不能批准,需要撤销现有授权;欧盟成员国最迟须在生效日期后三个月撤销含茚虫威的现有植物保护产品。第1107/2009号法规第46条规定的宽限期已获批准,且最迟在生效日后六个月到期。 该决定仅涉及将该物质和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投入市场。若含有该物质的库存产品未获批准且所有宽限期已到期,则可能就MRL采取单独行动并依据SPS程序发出单独通知。 还根据第G/TBT/N/EU/827号通报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通报了本委员会实施条例草案。
通 报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