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生物安全法案及相关法案:
通报时间:2015年7月1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2014年生物安全法案及2015年6月16日从澳大利亚总督收到的批准配套立法,现已成为2015年生物安全法案。 2015年生物安全法案将于御准后12个月,即2016年6月16日生效。在新立法生效前,1908年检疫法案仍是支持澳大利亚法规的主要立法。 生物安全法案将由负责农业和卫生的部长共同掌管。 生物安全法案包括压载水管理一章,它为澳大利亚力争取批准国际船舶压舱水及沉淀物控制管理公约提供工作框架。 到达利亚适当保护水平(ALOP)及其衔接(2002年州、地区和联邦政府同意)已纳入生物安全法案。立法是由组成的2015年生物安全法案及4个有助于管理1908年检疫法案向2015年生物安全法案过渡的相关法案,即: -2015年生物安全(相应修改案及过渡性规定)法案; -2014年检疫费(征税-概述)修改法案; -2014年检疫费(征税-海关)修改法案; -2014年检疫费(征税-税收)修改法案。 这些法案及其解释性备忘录可查阅ComLaw (https://www.comlaw.gov.au/)及澳大利亚议会网站(http://www.aph.gov.au/Parliamentary_Business/Bills_LEGislation/Bills_Search_Results/Result?bId=r5379). 本部将通过农业部网站向利益相关人士及客户公布生物安全法案授权立法草案,以便在2015年剩余时间内征求公众意见。 有关法案及新立法执行的更多信息可查询农业部网站: http://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legislation/new-biosecurity-legislation.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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