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卫生部通报草案,B.E….——“食品添加剂”(5):
通报时间:2018年3月20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大众卫生部(MOPH)认为修订食品添加剂最大许可使用限量细节是必要的: 第1款:大众卫生部B.E. 2559 (2016年)第381号通报附件I和II:食品添加剂(4)应予撤销,由本通报附件I和II取代。 第2款–大众卫生部B.E. 2559 (2016年)第381号通报:食品添加剂(4),第5款应予撤销。 第3款–在本通报生效前获准的,含食品添加剂、且有别于本通报附件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生产商或进口商应视具体情况,遵行本通报要求如下: 1) 根据本通报附件I,于B.E. 2559年(2016年)采纳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应自大众卫生部B.E. 2559 (2016年)第381号文:食品添加剂(4)通报日起2年内遵行本通报。 2) 根据本通报附件I,于B.E. 2561年(2018年)采纳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应自本通报生效日起2年内遵行本通报。 第4款– 本通报应自政府官方公报公布日起生效。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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